申報條件:符合當年調整養老金待遇政策規定范圍的離(退)休人員。
申報材料:1、由退休人員檔案管理單位填寫《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個人審批表》、《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花名冊》和《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匯總表》;
2、特殊群體人員須提供個人檔案及相關材料。
辦理程序:
1、離(退)休人員管理單位攜帶申報材料報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局審核;
2、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3、由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局通過銀行進行社會化發放。
辦公地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市政府1號樓6樓,中山東路216號。
聯系電話:86687720、86689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