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材料:
1、國家統計局統一印制的上年度企業勞動情況報表;
2、工資清算表;
3、財務審計報告;
4、破產、出售、改制企業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辦理程序:
1、參加市屬原未享受公費醫療的企事業單位按規定上報有關材料;
2、公費醫療辦公室對上報的材料進行整理,符合要求的及時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應補正的材料;
3、按文件規定對企事業單位進行分類劃檔:
特困單位的認定標準是:連續3年虧損、連續半年以上不能發放工資的國有特困企業;原自收自支或實行企業化管理、連續3年收不抵支、連續半年不能發放工資的事業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職工人均實發工資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以下的單位。
困難單位的認定標準是:企業虧損,職工年人均實發工資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以上至社平工資50%的單位。
申請享受減免政策的單位,應提出書面報告,并附上年度勞動統計報表、工資手冊、財務審計報告,以及有關部門批準關停破改等文件,由行業主管部門或企業集團認真審核把關后上報。
對免繳或減繳單位實行一年一審定,并根據變化情況及時進行調整。有關部門要本著公正、公平的原則,認真做好審定工作,并及時向參統單位公開,聯合發文送有關單位執行。
對減免單位實行分檔補貼。職工年人均實發工資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以上至社平工資50%的單位,按統籌基金10%至50%的自籌比例負擔,財政按90%至50%的比例分5個檔次給予補貼。
達到社平工資50%以上的單位全額繳納統籌基金。
4、按規定單位自籌離休干部醫藥費統籌金的,由市地稅局負責征繳,和財政補貼資金一并劃入醫保中心帳戶;
5、市醫保中心根據市屬原未享受公費醫療的企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醫藥費報銷規定審核
辦公地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費醫療辦公室,市政府1號樓8樓。
聯系電話:86689143、86689144 |